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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农业和科技局关于开展景洪市2018年度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景洪市农业和科技局
作者:景洪市农业和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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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1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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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加强全市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激励和调动全市科技工作战线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发明创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洪市专利资助及扶持办法〉的通知》(景政发〔2015〕52号)的有关规定开展专利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景洪市辖区

二、资助对象

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或受理的单位和个人;获得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获得国外专利的单位和个人。

三、资助时限

2018年度

四、资助审核

(一)请申请专利资助的单位和个人结合自我实际情况,按照《办法》专利资助额度标准,填写《景洪市专利申请费用和年费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核对的相关材料。

(二)2018年度获得国内、国外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抓紧时间申请办理,否则视为自动弃权,超期不予受理。

(三)专利资助工作具体由景洪市农业和科局计划与产业发展股负责,申请专利资助的单位和个人请将相关材料提交该股室进行审核。不明事宜可到该股室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秦玉红,0691-2125942。

附件:景洪市专利申请费用和年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1:

申请编号:

景洪市专利申请费用和年费资助申请表

(2018年度)

申 请 人:                            (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景洪市知识产权局制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所属技术领域或国际专利分类号

□职务

单位性质

单位所属主管部门

□非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职业及职称

专利经费来源

□政府资助        □自筹       □其它

专利申请费

用实缴金额

专利授权费

用实缴金额

获得同类型

资助情况

专利简介(包括实施情况):

景洪市知识产权业务股室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申请人提交并经核对的相关材料(由初审部门填写):

□缴费发票复印件(□专利申请费□申请维持费□实质审查费 □年费);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专利请求书的首页复印件;

□专利证书复印件;

□国家批准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发票复印件;

□    申请人(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办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其它材料:                             。

景洪市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景洪市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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