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景洪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与旅游投诉情况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第二季度案件公示
- 来源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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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7-14 16:55
一、西双版纳泫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案件情况:根据相关检查,2025年1月31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西双版纳泫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1月25日,西双版纳泫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谭某某为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西双版纳泫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千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95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周某作出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导游证人员谭某某作出罚款1千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百元。
处罚单位: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4月18日
二、西双版纳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案件情况:根据相关检查,2025年2月8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西双版纳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1月24日至27日,西双版纳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杨某为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西双版纳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5千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匡某某作出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杨某作出罚款1千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3月31日
三、西双版纳云汇上品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案件情况:根据相关检查,2025年2月11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西双版纳云汇上品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1月31日,西双版纳云汇上品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余某某为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西双版纳云汇上品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千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刘某某作出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导游证人员余某某作出罚款1千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百元。
处罚单位: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4月11日
四、西双版纳锦源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案件情况:根据相关检查,2025年3月7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西双版纳锦源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1月27日至31日,西双版纳锦源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刘某某为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西双版纳锦源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千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陈某某作出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导游证人员刘某某作出罚款1千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百元。
处罚单位: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4月17日
五、西双版纳乐悠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案
案件概要:根据相关舆情,2025年3月17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西双版纳乐悠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3月12日至16日,西双版纳乐悠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法律依据: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西双版纳乐悠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4月2日
六、景洪甲壳复古派对主题量贩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概要:根据相关部门移交,2024年5月12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景洪甲壳复古派对主题量贩涉嫌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景洪甲壳复古派对主题量贩于2025年4月9日,公安部门查获包房内有1个未成年人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景洪甲壳复古派对主题量贩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处罚单位: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6月10日
七、一起玩(西双版纳)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案件情况:根据相关检查,2025年5月15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一起玩(西双版纳)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5月6日,一起玩(西双版纳)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谭某为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一起玩(西双版纳)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千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直接负责人丁某某作出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直接责任人胡某某作出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导游证人员谭某作出罚款3千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4百元。
处罚单位: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6月20日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