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景洪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与行政处罚信息2025年7月11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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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7-11 09: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100米国际会展中心)
邮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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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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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石料、石渣再利用加工建筑砂建设项目 |
景洪市勐龙镇曼栋村民委员会曼纳村小组 |
西双版纳富源商贸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云南洵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一条年产6万立方米建筑砂生产线,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安装洗砂设备、制砂机、环保设备、压泥机、废水回用系统等相关设备。 |
施工期:施工现场对项目粉状物料进行遮盖,少量施工废水经现有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产生量较少,开挖后回填厂区空地;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曼纳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①废气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四面围挡加顶棚,且采取喷雾降尘措施。厂区道路水泥硬化,对路面及时进行清扫,保持场地、路面清洁和洒水降尘等措施。 ②废水:洗砂废水经直径为40cm的PVC管100m收集后进入项目地块西侧的沉淀池(1200m3),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喷雾设施减少装卸粉尘产生,喷雾用水量为8m3/d,该部分水全部蒸发,无废水外排;原料在投料过程中产生粉尘,为降低投料过程中粉尘产生量,采用喷淋降尘;露天场地表径流收集量为15.7m³/d,项目设置截流沟和导流沟,将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③噪声:项目建设时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洗筛一体机、制砂机等设备安装减振垫;生产过程中采取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限速限载等,且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生产。 ④固废:沉淀池泥沙经压泥机压成泥饼后交由勐龙镇嘎囡村委会曼汤村小组用于滩涂地改良、复垦;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含油废手套、废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曼纳村垃圾收集点处理。 ⑤土壤及地下水: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沉淀池、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池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一般防渗区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㗼/font>10-7cm/s;道路区、生产区、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进行水泥硬化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