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指导工作,承办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与审批工作。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和实施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财政下达的和省、州、市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和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农垦改革发展工作,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管理垦区经济社会事务,服务垦区经济社会发展。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农产品质量监管股)、政策与改革发展规划股、项目计划投资与乡村产业发展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养殖业与渔政管理股、乡村建设股、帮扶协作股、保障后扶股、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股(农情统计股)、科教人才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股)、农办秘书股、农垦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开展杂交稻旱种和经济作物间套种粮食作物,加大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不断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持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加快特色重点产业发展。持续扩大农业产业投资,培育和引进优质企业,深化数字农业建设,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抓好小糯玉米、咖啡、坚果等特色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加速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精准调控畜牧产能,扶持稳定畜牧业发展,多措并举推动支柱产业“提质增效”和“土特产”产业发展壮大。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切实巩固“三保障一安全”成果,提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效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用好产业帮扶政策,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保持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消费帮扶,精准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切实提高帮扶质效,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4.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妥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和强化乡村人才支撑,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持续推动“两个增收”走在前列。
5.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景洪市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统筹推动农业面源污染、农房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全面推动农业农村融合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农民增产增收现代化新农村。
6.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学习重点,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三农”工作、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加强作风建设增效能,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多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和学习研讨,使廉洁理念深入人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的创新实施方案》要求,以“组织强基、学习赋能、作风提质、服务增效、创新攻坚”五大行动为抓手,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0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70.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0.5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7.71万元,增长24.07%,主要原因是:增加农田建设等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04.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4.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60.1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3.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7.71万元,增长24.07%,主要原因是:增加农田建设等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04.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93.80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63.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88万元,下降6.2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530.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7.43万元,增长45.3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农田建设等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7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大病保险缴费。
7.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生产发展支出370.74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470.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1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
10.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稳定农民收入补贴0.1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1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耕地建设与利用589.29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
12.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2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工作站建设项目资金。
13.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23.2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乡村振兴专干专项资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资金。
14.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16.96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项目专项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3.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9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3.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与上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7.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2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1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29万元,下降25.62%,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950.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8.24万元,固定资产1888.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76.85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7.1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56.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5项,账面原值12.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29万元,其中出租资产9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29万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