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6.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股、村镇建设股、市政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3.景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4.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5.景洪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6.景洪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7.景洪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定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局上下思想一致、目标明确、行动协同,全面推动城市功能与品质的提档升级,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一是加快补足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城区供水、排水、燃气等建设,已谋划储备基础设施项目约67个。计划在“十五五”期间实施一批基础设施项目,覆盖四大领域: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污染治理。全力推进北环路延长线、中水系等剩余2条“断头路”的建设攻坚,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有效疏解交通拥堵节点。
二是激活需求,强化供给,提振市场活力。立足市场供需平衡,系统谋划房地产支持政策,充分释放改善性住房、旅居置业等潜在需求。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加大优质地块出让力度,引导房企开发高品质住房项目,优化产品供给结构。充分发挥调控自主权,坚持因城施策、精准发力,制定“一城一策”差异化调控方案。深化文旅、招商等部门联动,创新开展高质量康养旅居项目宣传推介,吸引高端旅居群体。同时,聚焦销售端,通过优化购房服务、创新营销模式、强化金融支持等举措,促进商品房销售,加快去库存步伐,稳定市场预期。
三是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补齐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大力推进城市生态修复,构建特色公园体系,提高公园服务覆盖率,完善绿地系统,持续巩固绿美城市建设成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98人。在职实有10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34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93.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8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4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8787.98万元,增长42.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项目、曼贺纳片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306.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31.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275.6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93.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8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747.98万元,增长37.69%,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项目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346.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193.23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013.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73万元,下降3.2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在职转退休5人,调出2人,共减少7人;项目支出9180.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95.05万元,下降2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减少了两区下划环卫绿化市场化运作服务费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8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2.5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景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景洪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景洪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景洪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2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死亡人员遗属抚恤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99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4.9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景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景洪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景洪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景洪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0.5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人员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20.7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37.0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611.88万元;景洪市住房城乡运行经费项目支出68.12万元;景洪市房地产推介协同城市宣传驻点改造经费项目支出42.37万元;景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经费项目支出500万元;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运行专项资金支出36.65万元;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项目经费支出78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76.5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16.52万元;城乡公共设施电费支出项目经费650万元。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194.6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景洪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394.68万元;景洪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支出7800万元。
13.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60.5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安排的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专项资金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6368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建设管理运营费用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7275.6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他城乡社区支出104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曼贺纳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7万元,较上年减少0.71万元,下降4.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1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4.3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23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接待范围、标准和配餐人数,精减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29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9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好过紧日子的工作,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9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招录公务员1人。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日常公用经费91.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4万元,下降0.26%,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2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76119.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47.98万元,固定资产1199.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895.9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55776.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307.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5.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27.17,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