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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案车辆处理公告〔2019〕2期

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阅读:
发布时间:2019-03-2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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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在打击走私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扣押了部分涉案车辆,该被扣押涉案车辆当事人至今未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请下列涉案车辆(详见附件)当事人到市打私办接受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将依法移送公安交警部门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车辆信息

 

 

景洪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19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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