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主题

景洪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无主物品认领公告〔2023〕第7期

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阅读:
发布时间:2023-12-01 14:30
字号:
打印



〔2023〕第7期 

景洪市反走私执法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先后查获无主、无人认领的涉案车辆及运输工具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共140辆(其中汽车13辆,二轮摩托车99辆,三轮摩托车28辆)。根据《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三条、《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车主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到景洪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认领,并接受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逾期不来认领的,我办将按无主货物处理。联系电话:0691—2585619。

特此公告。



景洪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附件:附件:涉案车辆及车辆相关信息数据清单(共140辆).xls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