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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主物品认领公告 〔2023〕第2期

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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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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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8日,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曼栋分站在勐龙镇曼纳村边境便道查获拉运涉嫌走私货物的三轮摩托车26辆;2020年8月26日,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曼栋分站在勐龙镇野猪林便道查获拉运涉嫌走私货物的二轮摩托车8辆;2020年9月4日,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曼栋分站在勐龙镇播掌便道查获拉运涉嫌走私货物的二轮摩托车2辆。上述查获的三起案件均未发现违法嫌疑人。

因找不到上述涉案车辆的持有人,根据《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三条、《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现要求上述涉案车辆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涉案车辆的合法证件等证明材料来源到景洪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认领,并接受相关执法部门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上述涉案车辆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691—2585619。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36辆涉案车辆清单.xlsx


景洪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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