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主题

无主物品处置公告【2021】4期

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阅读:
发布时间:2021-06-16 09:53
字号:
打印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4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小街边境派出所移交车牌号码为湘D72211、云JEX121 拉运涉嫌无照经营百货27件、动物毛(羊毛)42袋。因上述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物品需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到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地址:景洪市景德路30号,联系电话:0691—2122687)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但是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景洪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