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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黄东玉)8

来源: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6-08-2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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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景不动产(JCDJ)2026-004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9月1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备注

1

夏承桐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景洪市宣慰大道2号告庄西双景景德寨18幢301号

云(2021)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7723号

黄东玉

继承人黄东玉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夏承桐名下50%的产权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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