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李云生、李子云、李喻、李云华、李雅婷)
编号:景不动产(JCDJ)2026-005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9月1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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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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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昆仑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景洪西路27号1幢 |
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景<私>字第000116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景国用(2000)字第6934号 |
李云生、李子云、李喻、李云华、李雅婷 |
继承人李云生、李子云、李喻、李云华、李雅婷申请共同继承被继承人李昆仑名下的产权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