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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更正公告(岩永吨)

来源: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6-08-1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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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景不动产(GZ)2026-014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9月0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景哈乡景哈村民委员会曼卡村民小组564号

土地使用权人由岩永更正为岩永吨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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