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艾双华、扫周、岩罕爹、波罕方、王四等22名人员残疾评定结论公示的情况
根据《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残发〔2017〕15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8日,对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艾双华、扫周、岩罕爹、波罕方、王四、文国秀、朱流英、刀琼、白路、阿线、陈凤琼、杨丽萍、咪温叫、陆当、玉丙罕、岩温扁、岩保、沙得、陈艳群、良左、丫泡、王友才共22名人员的残疾评定结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群众无异议。
特此报告。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