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2026年关于招领涉案财物(无主或者无法联系物主)的公告第二十二期
景洪市公安局南路派出所在工作中查获一批涉案财物,经核查无法确认物品合法主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和《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18条之规定,望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身份证明到景洪市公安局南路派出所领取。
本公告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对公告的涉案财物按无主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1.天能牌雅迪专用电池4个,型号:6-DZF-20;
2.Redmi红米Note9手机1部(黑色)。
公告时间:2026年5月6日。
监督机关:景洪市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
联系电话:0691-2168013
景洪市公安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