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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司法局关于购买安置帮教志愿者服务项目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6-04-30 17:5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健全社会化帮扶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景洪市司法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安置帮教志愿者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景洪市安置帮教志愿者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景洪市司法局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服务期限内,服务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包含人员劳务、交通、培训、保险、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四、服务内容

协助开展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衔接对接、走访排查、风险评估等基础工作。

参与重点安置帮教对象谈心谈话、思想引导、法治宣传、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帮扶教育。

协助落实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困难救助、临时帮扶、社会关系修复等社会化帮扶措施。

参与安置帮教政策宣传及相关主题活动。

协助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台账,做好信息登记、资料整理、数据报送等工作。

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与安置帮教志愿服务相关的工作任务。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六、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或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其他机构。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拥有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或专业社工力量,熟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治理等相关工作者优先。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及提交材料

报名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景洪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一楼(注:本次必选仅接受现场递交材料,不接受网上或邮寄方式)

需提交材料:

(1)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机构简介、志愿者队伍及专业人员情况;

(4)近三年相关服务业绩、项目实施方案;

(5)信用承诺书及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6)其他可证明服务能力的材料。

八、评选方式

采购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评审申报机构的资质条件、实施方案、人员力量、服务经验、报价合理性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中选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必选公告仅在景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渠道信息造成的损失,项目实施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俊

电话:0691-2585998

地址: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傍山二路景洪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