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双版纳慕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公告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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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6-04-08 16:57
西双版纳慕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冯鹏飞于2025年12月10日提出的冯永彬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于2026年1月30日依法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53280120250032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对冯永彬予以认定为工伤。
因电话联系、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尽快前来我局社会保险股(地址: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8办公室)签收该文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景洪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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