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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同云)

来源: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6-01-2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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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景不动产 (YS)2026-0024号

本人(单位)李同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帕杭路西4号雨林时光25幢1单元15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4)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3254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同云

日期: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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