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主题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子晗)

来源: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5-09-29 17:24
字号:
打印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277号

本人(单位)李子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大沙坝福江苑1栋17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012817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子晗

日期:2025年09月2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