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何佳阳、何宁、朱德芬)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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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1-27 17:22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022号
本人(单位)何佳阳、何宁、朱德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2号路以南山水林溪SD1幢40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19)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1143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佳阳、何宁、朱德芬
日期:2025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