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主题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朱海斐)

来源: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4-01-12 09:10
字号:
打印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006号

本人(单位) 朱海斐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大沙坝览江苑4幢1单元6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1140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朱海斐

代理人:岩罕恩

日期:2024年01月1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