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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吴金明、买桂霞)

来源: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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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1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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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005号

本人(单位)吴金明、买桂霞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帕杭路西4号雨林时光21幢505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3)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1974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金明、买桂霞

日期: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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