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雨林徒步行业联合审核审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规范景洪市雨林徒步行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雨林徒步产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景洪市出台《景洪市雨林徒步行业联合审核审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配套发布了审批清单、准入标准、审核表、部门联系方式等全套文件,构建了 “联合审核、全程监管、闭环管理” 的全流程行业治理体系。以下为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一)出台背景
《方案》旨在贯彻落实省、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衔接《景洪市雨林徒步规划(2024—2030年)》《西双版纳州森林徒步管理制度(试行)》核心部署,解决雨林徒步行业此前存在的审批流程分散、部门协同不足、监管责任不清晰、运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实现行业全链条规范化管理。
(二)核心目标
1.构建 “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全程监管” 的联合审核审批机制,大幅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2.依托景洪生态、生物、人文资源,打造雨林特色徒步产业品牌,将景洪建设为全省徒步产业发展的示范标杆;
3.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行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安全保障协同推进。
二、政策适用范围
《方案》适用于景洪市辖区内,以森林生态系统为核心环境,开展的雨林徒步户外活动及其衍生旅游服务项目,经营主体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核心工作机制:联合审批专班运行模式
景洪市成立雨林徒步行业联合审核审批工作专班,作为行业审批管理的核心统筹机构,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专班核心职责:统筹协调联合审批全流程,开展政策解读、材料汇总、进度跟踪;牵头组织联合踏勘、项目初审,出具最终审核意见;统筹行业监管、退出机制落地,协调跨部门、跨区域问题处置。
四、全流程审批办理指南
雨林徒步项目审批实行 “乡镇初核→联合踏勘→并联审批→登记备案” 全闭环流程,企业可一次性完成全流程申请,无需多部门重复跑办。
(一)环节一:项目初核(属地乡镇街道)
1.提交材料: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线路权属证明、项目建设方案等材料,向项目所属乡镇街道提交申请;
2.核心审核内容:乡镇街道对项目是否符合乡镇发展规划、线路用地是否合规、线路权属是否清晰进行初步审核,重点核查森林资源使用权的合规性(村集体林需附村民大会记录、签到表及图片;国有林需附林草局授权证明;承包林地需附合法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同意流转证明)。
(二)环节二:联合踏勘(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1.组织主体: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教育体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文化和旅游、水务及属地乡镇街道等部门,对项目进行现场选址踏勘;
2.核心审查内容:审查项目是否符合雨林徒步规划、用地用林、生态保护、应急管理、食品安全等相关要求,各部门按职能提出后续审批要求;
3.出具意见:市发展改革局汇总各部门意见,出具项目初审意见,作为后续正式审批的核心依据。
(三)环节三:项目审批(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1.材料提交:企业取得初审意见后,按照《雨林徒步建设项目审核审批清单》《雨林徒步非项目开发建设审核审批清单》准备完整材料,交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接件;
2.审批流程:综合窗口将材料推送至对应部门窗口流转办件,未进驻政务大厅的部门建立专项联系机制,及时领取材料办理;
3.特殊要求:需单独建设娱乐活动设施的,依法依规单独审批。
(四)环节四:登记备案
1.审批完成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将审核完毕的《景洪市 “雨林徒步” 项目联合审核审批表》反馈至各审批、监管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
2.专班办公室出具最终审核意见后,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反馈给企业;
3.属地乡镇街道完成企业登记备案,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
五、各部门核心审批职责与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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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
核心审批职责 |
审核时限 |
核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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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草局 |
雨林徒步线路使用林地合规性审核;占用林地、采伐林木的审核审批;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指导 |
非项目 7 个工作日;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时限以上级反馈为准 |
雨林徒步线路使用林地合规性审核,与林权权利人签订有效协议,配合开展违法查处整改工作,依法办理使用林地、采伐林木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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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
线路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合规性审查(地类、“三线”);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地质灾害风险性审查 |
非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7个工作日;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以市政府下发认定意见时间为准 |
涉及途经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若确需占用且符合《准入目录》要求,用地单位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市自然资源局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等部门意见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按照《准入目录》认定,出具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职能职责按现行法律法规及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线路不得开展项目;中易发区需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落实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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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线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审核;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合规性审核;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备案 |
非项目 7 个工作日;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以上级反馈为准 |
需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协助开展生态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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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体育局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赛事活动许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现场核验;从业人员资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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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运动组织者需持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向导、教练员、安全员需持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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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明码标价、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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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落实明码标价要求,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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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
应急预案联合审核、备案;指导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培训;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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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备案,每年开展不少于 2 次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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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
线路周边水利设施监督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活动监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取水许可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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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需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获批;直接取水项目需依法办理取水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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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局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雨林徒步价格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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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涉及项目开发建设的需办理节能审查,完成项目备案、价格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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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局 |
旅行社资质审核;旅行社经营行为监管;监督旅行社订购合格徒步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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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企业是否为旅行社或与旅行社合作,对旅行社经营相关业务进行监管 |
六、准入硬性标准
所有雨林徒步经营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9项准入要求,方可通过审批:
1.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
2.取得徒步线路用地合规性的审核意见;
3.建立健全的活动组织、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完成风险评估,制定事故预防和救援预案,且预案需经属地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及相关专家评审;
4.线路沿途搭建紧急庇护所及补给点,按要求配备食物、水、保暖毯、药品、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设置应急救援逃生通道;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对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6.配备专业领队、救援人员,配齐徒步防护装备、安全器材、通讯及医疗设备;
7.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旅行社合作的企业需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8.从业人员资质符合要求:组织者持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向导、教练员、安全员持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9.雨林徒步线路须符合《景洪市雨林徒步规划(2024—2030年)》。
七、全链条监督管理体系
《方案》建立了 “审批 + 监管” 全闭环管理体系,明确了 10个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落实属地乡镇街道的属地监管责任:
1.卫生健康部门:经营场所卫生监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导;
2.消防救援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灭火及应急抢险救援;
3.公安机关:治安管理、住宿场所实名制登记管理,查处治安违法及犯罪行为;
4.交通运输部门:营运车辆监督管理,打击非法旅游客运经营;
5.气象部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气象服务指导,防雷装置合规性指导;
6.地震部门:地震监测设施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监管、防震减灾指导;
7.科技工信部门: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完善线路通信基础设施,保障信号覆盖;
8.电力管理部门:保障线路及区域电力供应,开展电力设施巡检,确保用电安全;
9.属地乡镇街道:辖区项目初核、企业登记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牵头开展线路生态环境抽查检查,协调处置跨区域问题。
八、经营退出机制与违规后果
1.完成线路审批后,半年未经营的,报经专班同意后取消经营资格;
2.完成线路审批后,未经审批私自变更线路,拒不整改的,取消经营资格;
3.私自将线路转包,审批与实际经营企业不一致且拒不整改的,取消经营资格;
4.对各审批、监管部门查处的问题,及属地乡镇街道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取消经营资格。
九、配套服务与办事指引
审批清单:配套发布《景洪市 “雨林徒步” 非项目开发建设审核审批清单》《景洪市 “雨林徒步” 建设项目审核审批清单》,明确了每个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要求,企业可按清单一次性准备材料;
2.统一表单:发布《景洪市 “雨林徒步” 项目联合审核审批表》,作为全流程审批的统一载体,实现 “一表通办”;
3.办事联系方式:公布了各核心审批部门的业务咨询电话,企业可提前对接咨询办理要求,提升办事效率(市自然资源局:0691-2125713;市林草局森管股:0691-2583187;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0691-2126019;市发展改革局:0691-2585891;市教育体育局:0691-2211239;市市场监管局:0691-2124195;市应急局:0691-2161511;市文化和旅游局:0691-3012412;市水务局:0691-2124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