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景洪市建筑业星级施工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 来源 :景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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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2-25 10:22
- 解读政策
一、文件背景
近年来,虽然景洪市发展不断提速,在建项目总体规模逐年增大,建筑业产值在景洪市总产值占比不断增加,但是,景洪本地企业市场逐步被外来大型企业蚕食,只能承接到其中极少一部分小中型工程,陷入资质等级不高难以承接工程,承接不了工程就难以招收、培养人才,导致公司没有业绩、人才无法晋级的不良循环,逐渐在景洪市建筑市场中日益边缘化,在景洪市建筑市场产值屡创新高的背景下,本地企业产值增幅萎靡。为了支持景洪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鼓励企业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也为了表彰景洪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为景洪市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营造建筑业施工企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景洪市建筑业星级施工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景洪市建筑业星级施工企业的认定。由企业自愿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申请;将通过报名、比选、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确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作年度“景洪市建筑业星级施工企业”牌匾授予获得此称号的建筑业企业,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各相关单位显眼位置处公开展示。
(二)获得“景洪市建筑业星级施工企业”称号的建筑业施工企业,是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绿色通行证”,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获得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提供的最优服务和最大方便。
三、文件实施措施
一是着重培育本土企业发展,适当增加本地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着重培养我市有潜力、有能力、想发展的企业,协助本地有实力的二级施工企业,鼓励支持其晋升到一级资质,鼓励他们向外县、外州、外省承揽工程,在提高我市本土企业在景洪市建筑行业承揽工程占比的同时,抢占更多市场,做大做强。二是鼓励全市各项目引导建设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我市本土优秀企业,以提高我市本土企业在景洪市建筑行业承揽工程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