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贯彻落实省、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来源 :景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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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6-23 14:14
- 解读政策
现就《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洪市贯彻落实省、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23〕31号)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23〕3号),全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起草《方案》初稿,初稿形成后,充分征求市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该《计划》。
二、发展目标
(一)经济运行整体好转。2023年,确保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口岸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30%以上。
(二)重点产业加快发展。2023年,确保完成文旅康养全产业链综合产值550亿元,橡胶全产业链综合产值110亿元,普洱茶全产业链综合产值48亿元,生物医药全产业链综合产值13亿元,热带水果全产业链综合产值52亿元,数字经济全产业链综合产值170亿元。完成口岸进出口货运量98万吨、贸易额28亿元。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7个方面共24条,分别从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做好民生保障七个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主要内容有:
(一)强化市场主体培育。一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强招大引强服务保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二是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做好惠企服务,分类引导、倾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扩面降费,落实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大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深入推进人才兴市,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二)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一是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加快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二是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加快口岸功能提升。三是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把勐养园区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小而特”“小而精”“小而高”特色优势产业园区。
(三)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一是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二是大力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聚焦重点行业调结构、补短板、增动能。三是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四)充分释放内需潜力。一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向上争取中央、省内预算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扩大民间投资。三是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旅游+”。四是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是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高效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五城”共建。加快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三是全面推进绿美云南建设。抓好绿美城市、社区、乡村、交通、河湖、校园、园区、景区建设。
(六)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是促进外资外贸加快发展。二是加快提升中老铁路沿线发展能级。
(七)持续做好民生保障。一是全力保障就业总体稳定。二是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三是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四是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