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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族园泼水活动致人员受伤后不管不问
本人母亲黄丽芬于2026年2月23日13时在西双版纳傣族园景区游玩时,被景区内泼水广场喷泉水柱强力冲击到腰部导致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腰椎L3压缩性骨折,至今已近50天,先后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曲靖二院”)治疗,目前仍在曲靖二院住院治疗,无法下床活动,生活无法自理,身心痛苦较大,已产生较高医疗费用,后续仍需长期康复治疗。
事故发生后已第一时间报警,警方出警并组织调解,调解时对方开始拒不承担责任,后又承诺垫付治疗及转运费,最后又以走流程报销为借口敷衍,态度反复,故调解未果,景区至今未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基于以下几点:
一、事故在景区内发生,事故发生地点在泼水广场水柱冲击范围内,景区未设有安全提示标语,景区作为经营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二、事故发生至今,景区态度冷淡,未支付任何费用,未承担任何责任,我作为外地游客,对景区的态度和行为感到非常愤怒和心寒,未感受到傣族园作为一个4A级景区该有的责任和人文关怀。
三、事故发生时,我母亲未摔倒,未有其他外力所致,未有第三人碰撞,系景区水柱直接喷射导致。(有监控视频)
四、泼水活动及泼水节为景区乃至西双版纳的王牌旅游项目,其安全隐患及后续处理态度,不免让人担忧和心寒。
现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核实:
一、督促景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并支付已产生的医疗费用,并赔偿后续康复费、后续医疗费、伤残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我们感受到西双版纳作为一个旅游城市的温度。
二、要求相关部门督促景区整改安全隐患,避免其他游客再次发生类似意外。
三、请相关部门尽快介入协调,与我沟通处理方案。
事故发生后伤者处于“医生诊断为腰椎l3压缩性骨折,需绝对卧床3个月”的行动不便情况,景区一方既没有协助办理入院,导致我们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室走廊留观3天,未得及时入院治疗,又在第二天警方介入后前后态度反复,最后甚至连前期医疗转运费用都不愿意承担,而是消极逃避责任,以“法院认定事实、走法律程序”等理由搪塞,没有表现出一个旅游城市应有的担当,更遑论让旅客宾至如归,经过此次和景区的交涉,作为一个普通的游客我感受不到旅游城市的任何配套措施,景区的态度让人“劝退”“拔草”,作为因为这次事故受伤的患者家属,我从事故发生时的无助到调解后的愤怒,我感到作为一个外地游客的不公和无助,原本我对西双版纳及泼水节都有极大的好感,去西双版纳旅游亦是能带动当地消费,更好的宣传傣族文化,但这次真的让人心寒,发生意外本就很难过,更加没感受到任何的责任担当和人文关怀,希望相关部门能认真及时对待,做出一个旅游城市应有的态度和反应,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也更好的塑造泼水节这一极具民族特色的旅游名片。
ps:目前仍在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尚未全部结清,后续将另行补充相关票据。
附件:身份证、景区购票记录、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记录、已产生医疗票据(部分)、现场相关视频照片录音等。(由于文件大小限制,只附了小部分,后续可联系我通过其他途径提交)
联系人:曹倩(系受伤人女儿)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6楼72床
最新情况:在其他平台投诉后,景区在平台回复会有工作人员联系我处理,但至今未接到处理电话,请相关部门重视强力介入,不能让景区瞒天过海,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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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感谢您的留言,此次事件给您带来不佳体验,我们深表歉意。
我们已全面核实您反馈的相关情况,并多次主动与景区对接沟通、协调处置,竭力推动双方协商和解。现阶段景区暂未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合法正规的司法途径,依规妥善解决本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