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洪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百日攻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 :景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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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3-09 10:18
景政办发〔2022〕16号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全面提高景洪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结合全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治安管理实际,现将《景洪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百日攻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2月23日
景洪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百日攻坚”
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州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总目标,切实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按照“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以人管房、以房找人、以业管人”的工作理念,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实、机制全”的工作目标,堵塞和扫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中的“漏洞”和“盲区”,全力维护我市疫情防控大局和社会治安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工作组织有力、指挥高效、职责明确、任务具体、体系清晰、责任落实,景洪市成立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 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玉捧班 市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
副 组 长:余云君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智宏 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廖学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周新培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韦洪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张学红 市财政局局长,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冯立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丕明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朝文 市民政局局长、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
陈 刚 市司法局局长
罗从元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鲁顺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书记
杨天林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
副主任
高 嵩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志伟 市商务局局长
张劲松 市税务局局长
杨 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绍山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建平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周 静 市妇联副主席
郑成仙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春宏 江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东 嘎洒街道办事处主任
罕继超 勐龙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自苡孟 勐罕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袁崧强 勐养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香华 普文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荣华 景哈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柏忠 基诺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尹忠 景讷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旭君 大渡岗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农场社区管委会主任
岩温保 勐旺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文平 景洪农场社区管委会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丁光宏 东风农场社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李 时 橄榄坝农场社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景洪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韦洪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组织落实,收集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开展督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任务
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流动人员管理为基础,出租房屋及其中介、管理机构、用工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全面、彻底、有效地排查、整治,及时发现疫情防控和治安防控工作的“漏洞”、“盲点”,有效消除存在的问题隐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租房清理整治100%,流动人口登记采集100%。切实做到来知轨迹,去知动向,最大限度挤压各类违法犯罪生存空间,通过严防死守,坚决遏制偷越国边境案件高发势头,实现全市偷越国边境案件下降90%工作目标。
四、整治重点
以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及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出租房屋及其中介、管理机构、用工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流动人口、出租房清理整治工作,做到“四个集中”,即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力、集中整治。
五、时间安排
景洪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整治工作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5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2年2月1日前)。全面梳理、总结我市“12.26”疫情事件暴露出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漏洞和不足,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疫情形势,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部署开展好全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整治工作。
(二)集中攻坚(2022年2月2日至2022年4月15日)。聚焦“百日攻坚”重点任务要求,通过入户访查、网格排查、集中清查、督导抽查,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整治工作,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开展集中督导,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通过整治工作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完善措施,全面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三)初评成效(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25日)。坚持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相结合,做到清查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教育一个、评估一个,确保及时研究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通过做好评估清查整治验收,要发现一批典型,掌握一批经验,并同步做好查漏补缺、巩固成果。
(四)回头整改(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10日)。根据评估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梳理出的重点村寨、重点区域进行第二轮“复盘”。
(五)巩固提升(常态化持续推进)。全面总结“百日攻坚”工作情况,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经验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梳理、总结第一轮“百日攻坚”中暴露出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为第二轮“百日攻坚”打好工作基础。
六、工作措施
(一)坚持以打开路,营造整治高压态势。整治工作中,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要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强化综合执法,增强整治合力。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结合“12·26”疫情事件暴露出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漏洞和前期排摸出来的治安隐患、违法违规情况,加大对不履行登记、申报责任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中介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对未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信息的房屋出租人、企事业单位,公安机关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城管以及电力等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管、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各相关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确保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常态化开展。
(二)落实入户查访,大力开展摸排清查。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及辖区派出所要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分布情况以及重点整治的区域情况,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及进度表,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对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清查,督促出租房屋业主签订治安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一是全面摸清掌握底数。以村(社区)为单位整合力量,广泛发动社区民警、村(社区)干部、党员、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地毯式”清理核查,加强对“网约房”、单身公寓的信息核查,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错一项、应采尽采”的工作要求。二是全面采集录入信息。在全面摸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准确、完整、鲜活”的要求,及时将摸排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等有关信息通过《景洪市流动人口信息表》以电子版的形式推送至辖区派出所录入,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注销等工作,确保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信息准。数量实。三是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在全面入户排查的同时,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特别是对我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问题较为严重曼斗村、曼景兰、曼弄枫、融创、告庄、曼栋老、嘎洒等区域以及管理混乱的“网约房”、单身公寓等,集中优势力量,开展“拉网式”、“循环式”清查,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确保清查一处、巩固一处,并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
(三)抓好源头管理,全面落实社会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社会管理责任,进一步拓展信息采集渠道、改进采集方式,推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社会化,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一是落实“以房管人”措施,市场监管、住建等职能部门要全面登记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等中介机构信息,及时将中介机构掌握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及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共同督促中介服务机构落实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申报的管理责任。二是落实“以业管人”措施,商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住建等职能部门全面登记从业人员信息。对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要逐个上门宣传,督促其将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及时报送至公安机关、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及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共同督促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落实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申报的管理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浓厚氛围。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及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要组织力量深入辖区流动人口聚居区、出租房屋集中地,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告示、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动员群众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要大力宣传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的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召开房东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增强流动人口、相关单位业主、房屋出租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使依法租赁、依法登记办证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鼓励流动人口主动申报登记,要求房东、单位业主、房屋中介公司等积极配合,加强自我管理。此外,可选择一批典型案例进行重点报道,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起到震慑和教育一片的效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来完成,做到积极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要及时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方案,搭建工作组织体系,将任务层层压实到每一个责任部门、每一名责任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紧盯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做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整治工作各阶段工作无缝对接。
(三)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统筹部门资源和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构建全市“整治一盘棋、管理一张网”的工作格局,建立起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整治工作一体联动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导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落细落实各项措施,全力以赴打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百日攻坚”战。对政令不通,执行不力甚至出现重大失误的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第一时间启动问责程序,从严追责,以过硬的纪律确保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五)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工作实效。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挖掘本单位、本行业的特色做法、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每月形成工作专报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确保及时、准确上报相关工作信息。各成员单位于2月2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工作周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请于每周五18时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及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郑凯华 18088966665
罗崇东 153686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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