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机构情况
- 来源 :景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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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3-04 09:09
一、机构设置: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景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景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与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与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行政执法综合协调股。
二、机关职能: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 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规范和维护市 场秩序, 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 理。
(三)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济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 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 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 依据授权负责开展垄断协议、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 负责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中国驰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 负责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七)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开展物价执法、盐业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八) 负责质量管理。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工作, 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九)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景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 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等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十二)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 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十四) 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 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 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六) 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 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七)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标准,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 品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测和评价。
(十八) 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
(十九)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二十)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 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 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消费环节餐饮服务有关人员的培训,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十一) 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法对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监督管理, 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药品、医疗器 械的监督抽样。
(二十二)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 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二十三) 领导和管理所属事业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 导与本局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二十四)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景洪市勐混路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30)
联系方式:0691-2134616
传真号码:0691-2143301
电子邮件:无
邮政编码:666100
负责人姓名:鲁顺才
四、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鲁顺才
简历:男,彝族,1977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主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永昆
简历: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党建、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信访、工会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文龙
简历: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登革热防控、扶贫、信息化建设、药品安全、艾滋病防治、共青团、残联、红十字会、妇女儿童、保密工作、意识形态、财务、人事、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老干部管理、党委信息报送、街长制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波
简历: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主持知识产权局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综治维稳反邪(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文明城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鲁开江
简历: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创建卫生城市、慢性病防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工作。
党组成员、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副书记 杨军
简历: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各项具体业务开展,负责政务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经济普查、河长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