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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机构情况

来源: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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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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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景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办法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拟订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个人信息系统建设;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根据上级精神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

(八)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寨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等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检查。

(十一)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景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十四)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二、机构设置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本行业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制定机关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应急处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负责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网络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信访、综治维稳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指导、监督行业社会团体的财务活动,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预决算、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内部审计工作等相关职责。

(二)行政审批股。负责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具体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项目报建备案登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燃气经营许可、因工程建设需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审批、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公用设施连接审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无障碍环境支持、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抵押权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竣工验收。

(三)住房保障股。拟订保障性住房和城镇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保障性住房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建设管理,承担景洪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景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监督管理国家、省、州和市级住房保障资金;负责统计报送有关住房保障统计报表;负责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协助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四)村镇建设股。负责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住房安全、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特色小镇培育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

(五)市政建设管理股。组织编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并建立项目库,按照基建程序办理有关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指导并实施城乡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供水、排水、供气、道路、地下管线等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应急处置;负责公交车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六)建筑业管理股。监督执行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承担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工作;指导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国家、省、州发布的建设工程通用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开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建筑施工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负责建筑施工机械备案登记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房屋安全性鉴定业务进行监管;负责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报送有关建筑业等统计报表。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景洪市么龙路16号附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联系方式:0691—21228622145657

传真号码:0691—2122862

电子邮箱:2122862001@163.com

邮政编码:666100

负责人姓名:玉庄

四、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王毅

简历:男,哈尼族19842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长    岩罕龙

简历:男,傣族,19836月出生,大专。

职责分工: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市政建设管理股、项目管理室、市城市更新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河长制、城区水体管理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玉振

简历:男,彝族,19896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股、建筑业管理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安全生产、政府采购、广告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志明

简历:男,基诺族,198312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住房保障股、村镇建设股、市房地产交易所,负责党建(行业党委)、人事、巡视巡察、物业、 村振兴(定点帮扶)、林长制、综治维稳、信访、非法集资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玉香

简历:女,傣族,19867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负责财务、工青妇、老干部、保密、统战、双拥、依法治市、登革热、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创文、创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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