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机构情况
一、机关职能: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协助上级部门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及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协助做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协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按规定要求,承担对所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景洪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宣传、督查、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执行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市本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执行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制度改革方案。执行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办法。牵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二)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股。执行全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工作。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配合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协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重大事故方面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景洪市医疗保险医保中心。负责景洪市本级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 员医疗补助、医疗救助、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业务的经办服务工 作;承担全市各项医疗保险基金的拨付及清算工作;负责本级医 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预决算工作;负责本级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 拨付工作;负责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 费用审核、结算和拨付、考评、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办理及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基数核定、划账、拨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项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医疗救助资金的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负责全市各级 医疗保险经办点业务流程设计、规范、培训、管理;负责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宣传;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景洪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负责协助州级落实医疗保障数据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评估工作;负责依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职责涉及医疗保险基金的有关情况进行网络监测。
(五)景洪市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中心。负责统一受理全市参保人员省内、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申报及审核;统一受理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费用结算清算。负责异地就医医保基金的统一支付清算、结算资金拨付及对账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异地就医次均费用水平、医疗费用涨幅、报销比例、基金支付风险等重点指标进行实时跟踪监测和统计分析。协调处理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异地就医结算争议。负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定期编报运行分析报告,为政策制定和基金监管提供数据支撑。承担与上级异地结算平台、市内外相关机构的业务对接与协作。负责新市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宣传动员工作。
三、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景洪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勐混路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691-2198559(兼传真)
业务咨询电话:0691-2216360
邮政编码:666100
责任人姓名:景洪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 松
四、领导简介
|
|
党组书记、局长 杨松 简历:男,基诺族,1978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主持市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 |
|
|
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伟 简历:男,汉族,1980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法治建设、安全生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统战(民族宗教)、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股。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履行“一岗双责”。 |
|
|
副局长 罗苡菱 简历:女,汉族,1993年10月生,大学学历。 职责分工:负责机关财务、基金财务、工青妇、老干部、参保管理、待遇保障、支付方式改革、异地就医结算、医疗保障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评估及网络监测等工作。分管医保中心、监评中心。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履行“一岗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