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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机构情况

来源: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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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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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设下列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安全、机要、保密、接待、督查督办、综合考评、内部审计等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承担健康景洪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审核申报配置大型医用装备和设备。指导监督卫生健康相关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三)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行政审批股)。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承担信访举报。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四)传染病防控与监测应急股(爱卫办)。组织拟订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规划,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拟订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指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承担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审核辖区应急预案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企业标准备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配合开展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有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景洪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五)综合监督与卫生免疫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违法行为,完善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督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拟订免疫规划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

(六)医政与医疗应急股。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地方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我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负责干部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贵宾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各级领导人、重要外宾视察我市时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地方政策、标准,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建设并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组织国家派遣的国际援外和省内外卫生应急任务。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七)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股。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八)中傣医管理与健康产业股。监督实施中傣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傣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傣医业务工作。组织实施中傣医药医改政策及中傣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协助拟订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中傣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傣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傣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傣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傣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傣医药事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负责组织推进景洪市大健康产业工作,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有关工作。

(九)防治艾滋病股。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协助拟订艾滋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统筹调配防控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培育、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人口与家庭发展股(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市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生育关怀服务等工作。

(十一)人事科教股(卫健工委)。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规划,统筹协调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及群团等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国家医师、卫生专业技术、护士等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指导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及中傣医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全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

领导分工:


           市委卫生健康工委书记、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江华

    历:男,汉族,19735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主持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及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市第一人民医院。


 


       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副书记、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人选 刘 青

     历:,汉族,198311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及群团、继续医学教育、科技发展及科普负责人口监测预警、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优生优育指导、生育关怀服务;负责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分管人事科教股(卫健工委)、人口与家庭发展股(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分管允景洪卫生院、99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嘎栋卫生院、江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市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刀德校   

    历:男,傣族,1981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传染病疫情应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应急物资储备;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县城建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卫生城市(乡镇、村)创建、健康景洪行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健康科普宣传;负责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负责艾滋病防治等工作。分管传染病防控与监测应急股(爱卫办)、综合监督与卫生免疫股、防治艾滋病股分管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爱卫指导服务中心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汤丽梅   

    历:女,白族,198310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负责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监督、药事管理、平安医院建设、行风建设、医疗纠纷处置、公立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护理、康复、医疗卫生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双拥模范城市创建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法规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负责信访投诉、协调残联、红十字会等工作。分管医政与医疗应急股、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分管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勐罕卫生院、勐养卫生院、基诺卫生院、景哈卫生院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杨 超  

    历:男,彝族,198712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负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估、指导监督相关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核申报配置大型医用装备和设备、卫生健康统计、信息化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节能降耗;负责中傣医管理、健康产业、医养结合等工作。分管规划财务股、中傣医管理与健康产业股分管市中傣医医院、勐龙卫生院、小街卫生院、嘎洒卫生院、曼弄枫社区服务中心。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 梅   

  历:女,哈尼族,197510月生,本科学历,群众。

职责分工: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督办、综合考评、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后勤保障、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河长制、林长制、社区网格管理、定点帮扶;负责妇幼健康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评价、乡村振兴、协调工会、妇联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股分管市妇幼保健院、普文卫生院、大渡岗卫生院景讷卫生院、勐旺卫生院            

市卫局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是:刘江华—刘青,刀德校—汤丽梅,杨超—李梅领导分工协作一方因出差、学习、休假等原因离岗时,由另一方负责离岗方的工作。一般情况下分工协作双方不得同时离岗,特殊情况协作双方同时不在岗时,所涉及工作由主要领导统一安排,指定专人代行其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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