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西双版纳泼水节泼水公告
为确保2009年西双版纳泼水节泼水活动“热烈、隆重、欢乐、文明、安全”,继承和发扬各少数民族民间、民俗优良传统,努力营造各民族和谐和睦、同欢共庆的良好节日氛围,特作如下公告:
一、严禁使用高压、强力水枪参与泼水;
二、严禁使用脏水、污水参与泼水;
三、严禁向执勤民警、摄影和摄像记者及老、弱、病、残、孕妇泼水;
四、严禁向正在行驶的各类车辆泼水;
五、严禁在行驶的车辆上向外泼水。
请参与泼水的广大市民及来宾自觉遵守以上公告,宣传、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宣传,加大监督力度,让全州各族人民及来宾过上一个“喜庆、祥和、文明、安全”的节日。
特此公告